截至年7月27日24时 绵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截至年7月27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3例(无新增确诊病例),无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中,22例已治愈出院、1医院隔离治疗。 现有密切接触者人(绵阳本地人、外地90人)、次密切接触者人(绵阳本地人、外地76人),均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成都市新增3例本土确诊病例年7月27日24时,成都市新增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3例。疫情发生后,成都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经初步调查,病例1,男,34岁;病例2,女,33岁;病例3,男,7岁,系一家三口。 7月17日自成都天府机场乘坐CA航班至长沙黄花机场 7月18、19日途经长沙市、怀化市抵达张家界市 7月20至22日在张家界、天门山森林公园、大峡谷等地游玩 7月23日、24日在常德市旅游 7月25日由常德桃花源机场乘坐MU航班返回成都天府机场 7月26日,主要在优品道曦岸、广福桥北街、十二桥路、东坡休闲广场附近区域活动 7月27日上午,病例3在家人陪同医院就诊,接诊医生发现病例3发热,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三人结果均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目前三人均已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其在蓉活动轨迹调查正在深入细致地进行中。 疫情尚未消散 决不可以轻心 许多网友后台留言询问小北 “现在能不能来绵阳?来绵阳会隔离吗?……” 解答来了 7月28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来(返)绵人员申报登记有关事宜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来(返)绵人员申报登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来(返)绵人员,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在安全抵绵2小时内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并同时向本人住地所在村、社区及时申报登记本人健康状况、旅居史,以及是否密切、次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等相关情况; 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后来(返)绵的,应在解除集中隔离前2天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并向本人住地所在村、社区申报登记,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登记调查、样本采集、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信息,以及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与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拒不接受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治疗等,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拒不执行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指南》及相关措施,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拒绝、阻碍卫生防疫等部门依法履行职务,造成社会危害的,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控措施的,按照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按照袭警罪追究刑事责任。 六、编造、传播虚假疫情、警情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造成社会危害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尚未登记报告的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绵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密切、次密切接触的人员,必须及时向本人所在单位和住地所在村、社区登记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请广大群众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反映、举报涉疫违规违法线索。 还有网友后台询问小北 “为何接种了疫苗仍被感染?” 专家解读快来了解一下 新冠疫情还没有结束 请大家尽快接种疫苗 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 日常防护措施继续坚持 主管: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主办:北川羌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王洪 记者:何娟娟综合自绵阳晚报四川观察等 编辑:何娟娟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bokw.com/kjsczz/2497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