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里治疗白癜风 https://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 第二章 汽车金融行业相关政策评析 第一节汽车贷款抵押方面的政策评析及行业实践 年修订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确认借款人信用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新办法中取消了对汽车贷款抵押或其他担保的强制要求,给予机构更多的灵活度,从而提高了经营效率和客户满意度。该规定出台后的三年多以来,多数汽车金融公司针对优质客户或面向部分限牌城市积极推出了免抵押产品。 一、汽车金融公司免抵押登记贷款业务现状 截至年末,受访的13家汽车金融公司中,12家已开展免抵押登记业务。已开展免抵押登记业务的12家汽车金融公司,推行免抵押登记贷款的主要目的包括解决部分城市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困难的问题、争取高资质客户(例如高学历、公务员等)、以及缓解部分城市市场竞争压力较大的问题。免抵押登记贷款业务范围覆盖全部城市的汽车金融公司占比将近38%,其余覆盖部分或全部限购城市。目前,已开展的免抵押登记贷款业务仅针对新车,尚未针对二手车开放。 目前,汽车金融公司主要推出了两种类型的免抵押产品:一种采取的是“抵押合同+免抵押登记”模式,即汽车金融公司与贷款客户签署了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但未进行车辆抵押登记;另一种采取的是“无抵押合同”模式,即汽车金融公司仅与贷款客户签署贷款合同,而未与其签署抵押合同。受访开展免抵押业务的12家汽车金融公司中,10家均采取了第一种模式,且绝大多数已开展的免抵押登记贷款业务,均无需要提供其他担保方式。 从免抵押业务规模来看,根据受访公司的免抵押业务开展情况,目前,免抵押登记贷款业务占全部零售贷款业务的比例较年有所提升,70%的受访公司免抵押登记贷款业务占比同比增加,30%的受访公司同比持平。受访公司中免抵押登记贷款余额占全部零售贷款余额比例小于5%的汽车金融公司约占20%,比例在5%-10%之间的汽车金融公司约占60%,10%-20%之间的汽车金融公司约占10%,比例大于20%的约占10%。与非免抵押地区/城市相比,大部分受访公司年免抵押登记地区或城市的业务渗透率持平或较低。 从贷款质量角度来看,相比于全部零售贷款,绝大多受访公司的免抵押贷款30天以上逾期率小于等于0.05%或在0.05%-0.1%(含)之间,虽较去年同比普遍略有增加,但免抵押贷款质量仍均优于总体贷款质量,说明汽车金融公司在免抵押贷款的产品设计和风险防控方面都是更加审慎的,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展望年,大部分受访公司不计划进一步扩大免抵押登记贷款业务规模,少部分公司计划在风险监测情况稳健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适用城市,进一步支持老客户及限牌城市客户,并考虑拓展免抵押贷款覆盖范围至二手车业务。 二、免抵押登记贷款业务特色、风控措施及面临的困难和建议 产品特色方面,现有免抵押登记业务开展主要考虑的因素仍为地区(如:限牌城市)及客户资质(如:优质客户)。 风控措施方面,大部分受访公司均依托征信系统、自身评分卡或决策模型,部分受访公司还同时对免抵押登记贷款产品的适用渠道、产品参数(金额、首付比例、期限设定等)、借款人信用资质条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贷后管理阶段,针对免抵押登记贷款设立专门的监控机制,定期监控免抵押登记贷款质量,并适时调整免抵押贷款政策。免抵押登记贷款发生逾期的,受访公司普遍采取的追偿方式基本同常规业务一致,主要通过电话催收、实地催收、外包催收及诉讼等。 在免抵押登记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受访公司也反映了一些困难和建议。 1.进一步简化抵押登记办理流程 依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且从风控角度考虑,免抵押登记需要有条件推广,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贷款数量依然很大,抵押登记仍然是非常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近年来,公安部推行的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中,简化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但目前仍局限于某些城市和地区,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进一步简化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建立全国统一电子抵押登记平台,方便汽车金融公司全国展业。 2.免抵押贷款业务逾期后追偿存在困难 采取“抵押合同+免抵押登记”的方式下,仅豁免了抵押登记注册流程,但仍通过抵押贷款合同保留了对融资车辆的抵押权。但在实际发生逾期后进行诉讼催收时,法院并不认可公司就贷款车辆享有抵押权及优先受偿权,从而导致公司仅能以普通债权人身份寻求司法救济,对于贷款逾期追偿存在较大困难。如何更好地利用抵押权实现催收回款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3.在ABS资产筛选标准中接受免抵押贷款入池 根据近年来对免抵押贷款业务的监测与分析,对于风险较低客群提供免抵押贷款,在市场竞争中可以更好地吸引低风险客户,平衡公司客户风险结构并控制不良率,且能有效平衡金融机构的营运成本与风险成本,提升客户满意度。但由于目前ABS资产筛选标准中无法接受免抵押贷款入池,从而导致免抵押贷款业务拓展受限。希望监管机构在ABS资产筛选标准中可以接受低风险的免抵押贷款入池。 第二节与二手车贷款业务有关的政策评析与行业实践 我国二手车市场起步晚,发展滞后于新车市场,与新车金融相比,二手车具有交易分散、标准化程度低、征信数据积淀有限、残值评估困难等特点,受制于以下业务难点,汽车金融在前期对二手车业务涉足较少。 根据二手车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的行业调研结果,零售贷款二手车方面,参与调研的14家汽车金融公司均开展了零售贷款二手车业务,其中77%的公司表示二手车贷款业务规模占总体贷款余额低于1%,23.1%的公司表示高于1%,二手车业务在汽车金融公司总体业务规模上占比仍不高;调研中表示年二手车贷款余额较年增长和持平的公司占到92.3%(其中30.8%公司表示大幅增长),7.7%的公司表示余额小幅下降,二手车业务发展趋势总体向好;57.1%的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厂商授权的汽车经销店的单一渠道开展,42.9%的汽车金融公司除经销店外也开展多渠道的二手车业务,包括二手车经纪服务公司或SP公司,以拓展二手车渠道。品牌覆盖上,除自有品牌外,57.1%汽车金融公司表示也在开展非自有品牌二手车的零售贷款业务,以提升产品覆盖面。库存贷款二手车方面,参与调研的14家汽车金融公司中,35.7%的公司表示已开始尝试开展库存融资二手车业务,其中80%的公司仅开展自有品牌的库存融资二手车业务,20%的公司除自有品牌以外、也覆盖了非自有品牌的库存融资二手车业务。 近年来,随着新车销量的下滑和汽车金融玩家数量增加,行业竞争加剧,新车金融行业整体利润空间被压缩。与此同时,二车手、新能源汽车、网约车、商用车市场快速发展,为汽车金融发展开辟了新思路。尤其是二手车交易正蓬勃增长。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年我国累计完成交易二手车1,.1万辆,交易总金额达到8,.3亿元。以趋势来看,二手车交易受疫情影响在去年2月接近冰点后,全年余下10个月中呈现“惊人”的“十连涨”,相较年,二手车交易走高趋势显著。 加之政策方面的大力助推,二手车正成为国内汽车流通市场的新增长点。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确定,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4月29日,发改委等11部门公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应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手续流程等。 年4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年5月1日至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随着国家不断出台刺激和鼓励二手车流通和消费的相关政策,汽车金融公司也将继续探索并创新发展二手车贷款业务,在兼顾风险与效益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二手车贷款业务规模。受访的汽车金融公司中,多家机构表示希望在年拓宽二手车合作渠道。 第三节与新能源汽车贷款业务有关的政策评析与行业实践 新能源和智能汽车是汽车行业的转型升级重心,国家大力发展相关政策,推动国内汽车市场转型升级。年,新能源方面,继续享受财政补贴和优惠,新版双积分政策的修改推动汽车厂商提高新能源车产量;智能汽车方面,国家不断探索政策,制定标准化的技术引导。 一、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 近年来各种造车新势力不断涌现,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势头迅猛。年对于新能源汽车是充满动荡与机遇的一年,为整治骗补、虚标等乱象,国家相关部门开始出手,调整对于新能源的支持政策。在这种背景下,双积分政策、放宽限购、限牌等政策的推行,从引导消费的角度来看,或将成为另一种鼓励方式。 年4月《三部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的出台,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延续至年底,接着国家公布新能源补贴政策,补贴期限延长,有利于缓解疫情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带来的冲击、稳定市场良性发展。 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版双积分政策》”),内容上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调整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的积分计算方式,对小规模企业的油耗积分核算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新增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明确建立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传统能源乘用车范畴增加醇醚燃料汽车等。《新版双积分政策》将在加速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节能降耗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意义重大。 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年)》,调整了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至20%,明确了年起公共领域电动化达80%的目标。年4月,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确定将新能源汽车补贴延长至年底,原则上-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退坡10%、20%、30%,放缓了退坡力度和节奏。 此外,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汽车金融公司可参照执行。该《办法》的发布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导,将现有互联网贷款业务纳入规范化轨道,促进新业态的健康发展,也为未来汽车金融公司针对新能源汽车开展的直销等新业务模式提供了政策指引。 二、行业实践 截至年末,汽车金融公司新能源汽车贷款余额是.5亿元,占所有汽车贷款余额的3.5%。根据行业对新能源汽车贷款业务开展的情况统计,在受访的14家汽车金融公司中,截至年底,大多数汽车金融公司新能源汽车贷款余额占比低于5%,金融贷款渗透率普遍在5%以下,90%的汽车金融公司认为新能源贷款汽车贷款质量较全部零售贷款质量更差或没有差别。 目前,新能源汽车销售不断丰富,除传统的经销商销售以外,更是增加了如汽车体验店(大型商场、商业中心等)、互联网直销等,进一步丰富了客户购买途径。受访的大部分汽车金融公司均为新能源汽车用户设计了专属的金融方案,并着手设计开发全流程的线上金融产品,配以低首付、金融补贴等促销方式,结合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以方便客户办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针对上汽通用五菱推出的一款爆款新车——“宏光MINIEV”进行新能源车贷款的试点政策,通过研究客群画像、车型和订购销售模式,专门设计了针对该车型和特定客户群的优化贷款产品和信贷政策,全面提升数字化审批效率,获得厂商和消费者的认可。其新能源车贷款合同量在年同比增长超3倍。部分汽车金融公司推出创新的新能源车贷产品,例如广汽汇理推出“五子贷”绿色金融产品家族,分别为自用购车、网约车司机、出租车司机、中小型企业家、和企业客户五类客群提供专属新能源汽车金融产品。 随着新能源市场的发展,汽车金融公司将不断加大对新能源贷款产品的创新力度,例如:尝试突破车电所有权分离,电池租赁、换电模式、残值租赁等产品创新。尤其是针对换电新能源车型,汽车金融公司希望政策逐步开放,允许充电设备单独申请贷款、允许电池单独申请贷款进一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三、智能汽车发展战略 世界各国接连推出各种针对智能汽车的政策和规划,中国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也陆续推出多项政策大力支持智能汽车的发展。年,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展望年全面建成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体系。 在系统技术上,智能汽车集中运用了计算机、传感技术、人工智能、通讯、自动控制等技术,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和智能座舱等方面有明显的变化;在销售方式上,传统汽车销售方式为经由经销商销售给客户,而新兴智能汽车更多采用直销模式,使整车厂商可以直接接触客户,了解客户的使用感受;在商业模式上,与汽车相关的商业模式将通过智能汽车App发挥作用,智能汽车App将成为厂商和用户沟通的桥梁,只要与车主和汽车相关,都可以在智能汽车app上进行交流和学习,通过智能汽车App,厂商可以获得更多的用户感受,不断提升用户体验。 随着智能汽车的发展,对于高度依附于汽车销售的汽车金融公司来说,也应当有所作为。汽车金融公司除了提供购车贷款外,还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提高汽车相关智能服务的价值占比,探索适合智能汽车的融资租赁、二手车交易模式,为智能汽车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未来,汽车行业将重新定义,以汽车软件为核心。汽车金融公司在未来除了提供购车的融资外,汽车相关的虚拟智能服务的价值占比会不断增加,将成为汽车金融支持消费的新领域。 同时,汽车金融公司也应注重自身的技术提升,加速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探索适合自身需求和特点的数字化管理模式,提高金融服务质效,为汽车智能网联的发展提供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四节与汽车金融附加贷业务有关的政策评析与行业实践 随着信用消费的普及和客户融资理财意识的增强,贷款或分期付款成为部分消费者的首选支付方式。同时,购车客户主体人群逐步向超前消费意愿更强的80后和90后集中,购车贷款渗透率逐步走高。贷款购车用户普遍希望增加贷款金额,降低自筹资金额度,除降低车辆首付款外,对与购车、用车相关的附加费用也存在较大的融资需求。 一、政策评析 年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92号),政策鼓励汽车金融公司业务产品创新,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在向消费者提供购车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同时,根据消费者意愿提供附属于所购车辆的附加产品(如配件类、售后保养类、车辆保险类、税费类和其他类服务)的融资。汽车金融公司开展购车附加产品和服务融资业务时,执行与汽车贷款一致的管理制度,不得突破首付比例的限制。 二、行业实践 根据行业附加贷业务开展情况调研,在受访的13家汽车金融公司中,基本所有公司都上线了附加贷产品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大部分机构年附加贷贷款总额较年附加贷贷款总额同比增长。目前附加贷产品和服务主要涵盖了车辆保险、延保服务、维修及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玻璃贴膜、导航、车辆保养等),部分附加贷业务还涉及到车辆购置税、原厂附件全损无忧服务、汽车精品等。 从附加贷产品业务规模来看,年,受访汽车金融公司附加贷产品放款数占总放款量的比例,38%的汽车金融公司在10%以内,31%的汽车金融公司在10%-20%之间,31%的汽车金融公司达到了20%以上。年,汽车金融公司当年累计发放含附加品的贷款余额为.8亿元。在配件类、售后保养类、车辆保险类、税费类产附加贷产品中,配件类附件贷已成为份额占比最大的主要产品,也显示了消费者对汽车配件的强烈需求。 汽车金融附加贷产品允许消费者在贷款购车时,针对保险、购置税、延保、保养等附加项申请贷款,更加贴近消费者实际需求,已经成为汽车金融产品不可忽视的力量。然而客户对附加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在购买车辆后将长期存在,故在持续满足客户需求过程中,汽车金融公司和经销商期望可以在客户买车办理车辆贷款后的任意时间,根据自身需要随时申请附加品贷款,更好地为汽车消费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第五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政策评析及行业实践 汽车金融公司作为特色化、专业化的非银机构,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也因其高度专业化和专注支持实体经济的特点,得到了监管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近年来,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从附加贷产品、取消汽车贷款抵押强制要求、简化抵押登记流程等方面为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同时也不断加强对金融科技、个人信息保护、融资担保、融资租赁、P2P等方面的监管,有效保障个人消费者权益,去除市场乱象,引导汽车金融市场向更加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 一、政策评析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出台了多部监管法规。 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替代了原来年发布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在规范金融机构行为方面,突出了权利保护,包括新增了受尊重权的内容,扩充了对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的要求,在信息披露、营销宣传、金融信息保护、争议解决方面都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 消费投诉处理方面,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是处理消费投诉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依法合规、便捷高效、标本兼治和多元化解原则,充分考虑和尊重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公平合法作出处理结论。 疫情支持政策方面,监管部门也发布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的政策,倡导金融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调整征信报送规则、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并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等方面提供支持措施。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行业标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JR/T-);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通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陆续发布,对金融机构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提出了更加规范和细致的要求。 此外,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典》对抵押车辆的转让、保证性质等的规定与之前法规有所不同,如车主可不经抵押权人同意即可对已登记的抵押车辆进行转让与之前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才可转让的规定不同,如无明确约定保证性质即为一般性的非连带保证,也明显不同于之前的不明确约定即为连带保证;另外《民法典》也从立法层面对个人信息的范围、使用规则等进行了细化;这就需要汽车金融公司结合公司业务需要对相关合同进行必要的审查或修改。 二、行业实践 随着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日益强化,各汽车金融公司都在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我们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面向汽车金融行业开展了调研,其中收到了15家汽车金融公司的调研反馈。 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在调研的汽车金融公司中,所有公司均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内控制度体系,93%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或工作小组并定期召开或根据需要召开会议。 投诉处理方面,在调研的汽车金融公司中,所有公司均为消费者设立了投诉渠道,具体渠道包括投诉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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